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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子女,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和土地吗?

来源: 点击数: 时间2020-11-12 10:15:31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的收入也有了非常大的提升。就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虽然工作辛苦了一点,但报酬还是非常丰厚的。例如建筑工地上的木工、瓦工,如果每天都有活干,一个月也能拿到上万元的薪水,比很多办公室里白领的薪资还要高。手里有了钱以后,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也开始进城安家。

可以看到,近些年我国的城市化率有了明显的提升,这其中就有上亿农村居民的功劳。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的时候,我国有8亿多农村人口。到了2019年,我国的农村人口数量下降到了5.5亿人。常言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农村居民迁入城市生活,也是大势所趋。

但是我们会发现,大多数农村人,只是搬到城市里生活了,他们并没有变更自己的户口性质,也就是没有从农村户口改为城市户口。之所以没改,主要是舍不得在农村老家权益,例如宅基地、农田等等。另一方面大家也知道,现在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地区的发展,所以未来农村户口可能会很吃香。

不过,出于子女上学方便、生活方便等原因,这些父母给孩子变更了户口。这就造成了父母还是农村人口,只是在城市里生活,但孩子已经完全成为了新一代的市民。我们都知道,人都会有生老病死的一天,那么当农村户口的父母去世以后,有着城市户口的子女,还能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老家的房子和田地呢?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国家早就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地随房走”。这里的“地”指的是农村的宅基地,“房”则是父母在老家盖的房子。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还是要先给大家普及一下我国土地的权属知识。在国内,土地的权属性质只有两大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

所谓国有土地,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为国家。而集体土地,就是村子里的土地,比如建房子用的宅基地、农田等,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为村集体。可以看到,无论哪种土地,都不属于个人和单位。换言之,个人和单位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就好比我们常说的住宅商品房的产权是70年,其实这里的70年也不是指房子,而是房子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期限。

既然土地不属于个人,那么自然也就谈不上继承权了。但是房子不一样,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子属于私人财产,可以被继承。所以答案就出现了,即城市户口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老家的房子,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地随房走”。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房子以后,是不能重建的,只能在原样上进行一些轻微修缮。如果房子因为年久失修而倒塌,那么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至于农田,其实也是一样,父母离世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回收。毕竟你已经不是村集体的一员了,自然不可能享受集体的土地。看完之后,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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