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美国家为何打孩子现象稀少?因为家长思想观念不同
中国家长中,打孩子的现象相当普遍,而且是屡禁不止。而在欧美国家的家庭里,家长打孩子的现象却很少。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并不是说,中国的家长“脾气”不好,外国的家长“脾气”好。主要在于,人们思想观念中,家长和子女的关系不同。
欧美国家,从古希腊斯巴达那时侯起,就把出生以后的孩子,都看成是“国家的财产”,把培养教育看做是国家的事情;而自古以来,中国人是把孩子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把培养教育看做是家里的“私事”。
欧美国家的家长在家庭里管教自己的孩子,并不认为是家里的“私事”,而认为是在“接受国家委托、替国家培养教育下一代”,并接受国家的监督,当然不能随便打骂。若是随意打骂,就是侵犯人权,就是违法,法律就会干涉。一不留神,做父母的就有可能以“虐待儿童罪”,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和处罚,甚至剥夺你的抚养、监护权。
而在中国,人们向来都视子女为家庭的“私有财产”或附属品,这种观念千古未变;当然,家长可以任意处置和打骂自己的子女。除非把子女打伤致残或致死,那属于“虐待”,在今天才有人告发,法律才进行干预;若是一般的打骂,属于管教方式方法粗暴,而不属于“虐待”,人们都认为那是家里的“私事”,别人无权干预,不好干预,法律也不会找你的麻烦。因为在中国的法律条文中找不到处理家长的依据。
欧美国家父母对待子女的态度与中国不同,原因就在这里。
要解决中国家长打孩子的问题,只有到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时候:即把孩子看成是“国家的财产”,而不看成是“家长自己的私有财产”。家长在家里培养教育自己的孩子是“接受国家委托、替国家培养教育下一代”。
而要真正形成这种思想观念,必须得有基础。比如,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从孩子一出生,家长每月都可以从政府那里领取一笔数目可观的子女抚养费,直至年满18岁。国家实行全民免费教育,从小学、中学到大学毕业,都不用缴纳学费,一切费用(包括课本、作业本等)都是由国家负担,一直到相关学业结束为止。
“存在决定意识。”在这种情况下,你要说孩子是你的“私有财产”,那是没有道理的。孩子不好好读书,家长要气急了,想打孩子,也只能是“手高高地举起,无可奈何地轻轻放下”。
在我们中国,从孩子一出生,一切费用都是由家长负担。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所需要的费用,虽然国家也承担了一部分,但“大头”都得由家长出。上大学,国家虽然发放一些助学金,但绝大多数学生的学费都要由家长自理。
在这种情况下,你说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财产”,家长从“理论”上可以接受,但在实际上家长是不会接受的,想不通的。还是因为“存在决定意识”,家长省吃俭用,花那么多钱,投那么多资,供孩子上学,孩子要是不好好学习,家长勒紧裤腰带省下来的钱都打了“水漂儿”,家长能不生气吗?家长的手肯定会“高高举起,重重地落下”,毫无顾忌。
因此,要彻底解决中国家长的思想观念问题,恐怕还需要一些时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