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酒后出事,同席饮酒者要担责吗?

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时间2026-07-06 11:11:34

  【案例苑】

  ●案情:周某与朱某是同村邻里。一日,朱某在家设宴,邀请周某等四名亲友聚餐。席间众人均适量饮酒,全程无人劝酒、灌酒,周某还主动为他人斟酒。当日酒后,周某虽有轻微酒后状态,但意识、表达均清晰,整体状态完全可控。周某酒后心存侥幸,执意驾驶机动车上路,最终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其重伤并构成一级伤残。

  事后,周某将聚餐组织者及所有同席饮酒人员全部诉至法院,要求众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全部经济损失。

  ●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次聚餐属于亲友间情谊往来,席间无劝酒、灌酒等强迫饮酒行为。从现场处置情况来看,周某并未醉酒。因此,聚餐组织者、同席人员无需对其承担护送、照料、监护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酒后不得驾车的法律规定,其应对自身行为负责。最终,法院驳回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说法:酒后出事,同席者要承担责任吗?本案明确了共同饮酒责任认定规则:担责与否,核心看是否存在过错。正常自愿、适度的聚餐饮酒属于情谊行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出现强行劝酒、逼迫饮酒、明知他人不宜饮酒仍劝饮,或是发现同伴醉酒遇险却放任不管、未尽救助照料义务等过错行为时,共饮者才须承担相应责任。

  作为具备完整的行为辨识与自控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经人劝阻后仍然酒驾醉驾,相关损害后果当由本人承担,无权向同席人员、聚餐主办方索赔。

  (记者张文骁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注册发布,仅代表作者或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经济与法资讯网无关。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尽快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
广告
广告

最新图片

东鹏饮料业绩稳健增长难阻港股破发 定了!第二十届消费经济发展论坛将于四月举办 全新日化家居品牌“重点”亮相,以“产业共创+精细供给”激活消费新动能 手机涨价潮来袭买还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