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一官员不作为乱作为殃民遭举报
近日,广东省雷州市企水镇乌黎村委会村民联名举报村官李助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集体权益(公共利益)与村民合法权益受损,影响了基层政府公信力,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引发众怒。
村民们称,李助并不是乌黎村委会村民,而是原企水镇司法所合同工。2021年,李助受时任镇委书记器用,派任乌黎村委会书记至今,任职期间,其存在诸多违法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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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冒充主任签字,伪造财务审批,侵害集体权益。
村委会所有财务收支报帐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销发票,会议记录,合同等关键文件,均存在冒充村委会主任姓名的违法行为。相关报账凭证可核查财政部门存档,可通过笔迹鉴定确认冒充签名的事实。
李助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会计法规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从而造成村级组织的财务损失和管理混乱,还破坏了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监督机制,达到侵害集体权益的目的。
其二、“吃拿卡要”,索取保护费。
2024年至2025年期间,李助书记借村民在自家楼面安装光伏太阳能设备之机,故意刁难村民,索取“光伏安装保护费”15000元,其中,吴伟才5000元、吴华培3000元、邓小胜3000元、邓林学1000元、邓维九3000元。
该收费项目既无明确法律依据,也未经合法程序。属于乱收费,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其三、长期脱岗,懒政。
李助并非乌黎村民,在本村工作极不方便(含吃住),其任职期间,长期严重脱岗,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基层干部履职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劳动者基本的履职义务。由于其长期不在岗,村内群众矛盾纠纷无人及时调解,村民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和解决,村级治理工作陷入停滞状态,引发民愤。
其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村委主任长期不上班,李助书记没有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村主任返岗,还长期包庇其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
甚至,李助书记还违规为其正常发放薪酬,构成了滥用职权,侵占集体利益的行为,既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干部应忠实履职的规定,又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廉结履职的要求构成违纪,还包庇村主任长期缺勤,“吃空响”,涉嫌骗取工资,构成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其五、简单粗暴,滥用“退林还耕”政策。
2021年末,李助书记滥用职权,擅自将约50户村民的果园和林地纳入"退林还耕"范围,操作时,其既没有召开全体村民会议,又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也未按照“退林还耕”政策实施,而是选择在深夜违规突击作业,不顾村民们的死活,将村民们约150亩经济作物(果园及经济林木)推毁,造成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村民们认为,李助书记所谓的“退林还耕”项目,事先未遵循统筹规划,政策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补偿补助机制也未到位,已构成了滥用职权,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涉案金额巨大且情节严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追责。
其六、村书记从未发展党员,党组织涣散。
李助书记在本村任职四年期间,其为了维护个人权力垄断,从未发展党员,导致基层党组织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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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事实,李助书记原本是司法工作人员,应知守法。但其在其位,不谋其职,玩忽职守;其为了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滥用公权力,故意损害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的利益,其知法懂法,明知故犯的行为,实属忍不可忍,应严惩不贷。
目前,村民们期望各级相关机关依法核实李助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http://gd.jinrw.cn/a/2025/6328.html




